69看书网 » 校园小说 » 吸血鬼小姐:就要赖着你!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三章(1) (1/2)

第三章(1) (1/2)

文/油炒胡萝卜

新的一天,唐果依旧在7点半离开家,去某区医院工作,而乔诺可以休假是因为剧组的女主角生病而暂时停机一段时间。

乔诺扭动脖子,放下报纸,准备去一公里之外的商场挑衣服、买化妆品来消遣一下闲暇的时光。

一出门乔诺就掏出墨镜带上,撑开遮阳伞,出门之前她还给自己涂上厚厚的防晒霜,

因为她还是很怕太阳的光线,因为在转化那段期间血族本身太虚弱,一触碰到阳光,身体的任何部位会立即受到灼烧,尤其是眼睛,这是血族最脆弱的地方,对光线极其敏感。

乔诺曾经在转化的期间被太阳灼烧到很严重的程度,相当于人类的三度烧伤,眼睛更是失明了四十八个小时。

就算后来转化成功,一切伤口早已愈合,眼睛得到复明,也没再出现过这类情况,但是乔诺从此对太阳光线有了恐惧。

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

乔诺踩着粉色耐克运动鞋,上身穿的是白色长袖,下身穿的是淡蓝色水洗牛仔裤,就这么以极简单风格地走进了商场,带着墨镜的她气场万分。

走到商场室内,没有日光的照射,乔诺摘下墨镜放进包里,漂亮精致的容颜吸引着周围擦肩而过的男人们,并且引起男人们女友的嫉妒。

“看什么看,再看一眼把你眼睛挖掉啦!”、“一看就是狐狸精”女人们的声音再小,就算是人家的窃窃私语,乔诺也能听的一清二楚。

不过乔诺听惯了,早就不把这个当回事,更不要说愤怒,只是淡淡地一笑而过罢了。

二楼的顾瑾程俯瞰着一楼的乔诺,目光留连,暗叹:“还是自家媳妇最漂亮,重点是还特有气质。”把手里的咖啡杯递给小范,一路跟着乔诺的行踪。

顾瑾程昨晚回去睡了不到两个小时,一醒来就给小范打电话。

小范一听到顾少的催命电话铃声,叫苦不迭,没来得及揉眼睛就赶紧接通手机,聆听老板的命令:“这铃声都响了几遍了?是不是想回去重修一下你的专业?”

小范无奈地在内心狂吼:“顾少,这都几点了?重点是您大半夜不让人家睡觉,就算是再厉害的秘书,他也不会还在做梦就接通电话吧!”当然这只能在小范的心里说说罢了,反抗?算了,别说秘书的手册写着对老板的命令要无条件服从,那还有顾少的一个过肩摔都能让他在医院疗养几天的!

惹不起,惹不起!

小范唯唯诺诺道:“听顾少指挥,下次我一定改!”

电话那端的顾少非常满意属下的服从真挚的道歉,继续道:“帮我查个人!乔诺。诺是一诺千金的诺。我要她的确切信息。”

小范挠挠鸡窝般的脑袋,应了下来。五年前,小范还不是顾瑾程的秘书,自然不会认识当时只和他光明正大在一起六个月的女友乔诺。

于是小范赶忙给公安局的朋友打电话,并且祈求上帝让朋友不要关机,否则查不到信息他真的会尸骨无存!

手机接通,小范立即诚恳地给人家道歉,大半夜地真不好意思打扰人家。幸好朋友说不要紧,之后小范赶紧说了上司的要求,朋友通过值班的同事帮他要到了确切的信息。

乔诺,27岁,未婚,家住n市明珠西路紫荆公寓,原籍s市凤凰花园。

小范将要到的信息急忙给了老板,老板十分满意,被老板挂了电话之后,小范刚想倒在枕头上,睡个美美的回笼觉,老板的电话又来了。

响铃一秒,小范接通,提心吊胆。

老板道:“做的不错,忘了夸你,这个月的工资提高20,还有明天、不对今天早点起,去紫荆公园蹲点,守着乔诺,一见着她,立马向我汇报!”

老板说完,又立即挂了小范的电话,小范一听到涨工资就心花怒放,这个月涨工资咯!又可以买装备了啊!还可以吃几顿好的!

小范刚躺下,闭上眼睛,准备睡觉,却发现刚刚过于激动的心情让自己现在,居然睡不着了!

顾少你是不是让我今天早点去,故意让我不要睡的啊!

时间回到今天9点,小范接住顾少递过来的咖啡杯,跟着顾少的步伐,顾少那矫捷的步伐哪里是他能不喘气就能跟上的?

顾少想喊小范,回头一看,小范已经落后他好几米远,他止住步伐等小范跟上来,看着小范气喘吁吁,大汗淋漓,道:“回去减肥!等你可以跟上我,给你工资提高10,做不到,扣工资。”

小范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。没办法,宅男嘛,十个都有九个胖,还有一个是巨胖。

乔诺登上电梯,总觉得好像有人总是在盯着她看,但是看看周围好像又没有,奇了怪了!

而且隐约中,她好似又闻到了昨晚让她失控的甜味儿。

“怎么可能那么巧啊?”她摇摇头,不可能的!

顾瑾程一见着乔诺的搜寻目光,立刻拉着小范躲进了一家店。

谁知身后传来让两人猝不及防的问话:“先生,欢迎光临!你们一定是为自己的爱人来挑选的吧?”

顾瑾程瞪大眼睛,环顾四周,发现自己原来刚刚拉着小范走到的是一家女士内衣店!室内的粉红墙壁再加上挂满了女士用品,看得他俊脸爆红!

他咳嗽一声,点头,余光中看到了乔诺走进了对面一家店里,遂气定神闲地指挥小范拿了一件最靠近他们的真丝睡衣。

小范向销售小姐补充道:“不是我买的啊!”然后准备迅速拿着衣服用顾少的卡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第二章(2)章节列表下一页:第三章(2)(1/2)(快捷键 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