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看书网 » 历史小说 » 天星天择最新章节列表 » 10 问案(第一堂) (1/2)

10 问案(第一堂) (1/2)

文/染蓝涅皂
天星天择 | 本章字数:66.02万字 | | 天星天择txt下载 | 天星天择手机阅读

方才衙役们与百姓在大门奋战时,胡栾者所过第一通鼓的堂才刚刚开始不久。

等到乡民们冲入后,坐在右边的黑脸判司已经浑身发抖,胡栾者要问他赋役房的防守有无把握,这判官只长大了嘴,声音却卡在喉咙里蹦不出来,已处于张口结舌的状态。

胡栾者只好又凑到左边之人的耳边:“郑虞候,这十几个带刀者得用么?”

“使君放心,这些人并非普通的募役而来,而是从久经战阵的兵员里挑出来的,郑茂保证以他们的威势胆气,唬住三四百个人暂不敢近前,还算是得用的。”

胡栾者点了点头,这郑茂乃是刘晏僧的老部下,原任邓州马步院判官,年初则改作邓州马步院都虞候。他的作用基本算是胡栾者与刘晏僧之间的桥梁了。

马步院原是供节度使作军法官的,然而唐末以后武官干政越来越明目张胆。节使干预州务的主要手法便是以马步院的虞候侵蚀民事刑狱,甚至宣判。到了胡栾者作州刺史的这个年头,地方司法权俨然是马步院与州刺史平分天下了。平日里,郑茂与胡栾者在刑狱事务上多有争执,但其存在却也在胡刘之间起了些许缓冲及润滑作用。

“不过若这些乡民乃是严密组织而来的,恐怕也不大好说。时候耽搁一久,兴许混在其中的人会唆使人群强冲过来。”

“能撑到团练使到来么?”

“应该不成问题,眼下刺史公还是要拖,拖过多半个时辰,团练土兵一至就好办了,到时只要堂下的带刀衙役护着咱们不被挟持,乱民纵使不被团练杀得血肉横飞,也只能退去了。”

说完这话,郑茂站起身来走到大堂门口。他背起了手,先居高临下左右顾盼做个巡视的动作,等得酝酿出自己的几分威势后,才向下面众人朗声说道:

“诸位乡亲,本官马步院郑茂,各位有何冤屈自可在里正、县署处陈情,以为调解。州府衙门除邓州城内的刑狱纠纷外,只审理各县为御史追诉的诸般情状,还望大家心存天理王法,速速散去吧。”

下面还以一阵乱哄哄的叫嚷,虽然乍一听来纷乱,却此起彼伏错落有致,什么“法办屠牛贼”,“杀耕牛者死”大致听得明白。

混在人群中的承远心中雪亮:这些人的喊话既不似广场里乱哄哄的吵闹听来只一片嗡嗡声,又不是现代游行中喊出的整齐划一口号,而是介于两者之间,显然是有人混在里面打了暗号,而后分布其中的几十个人以此方法叫嚣。这样便不会造成为首之一两人被官府当做首恶逮捕,杀鸡儆猴的后果。

回头一看,果然每到后边那和尚悄悄双手合十,叫嚣声即此起彼伏,而到逐渐喊混乱听不出内容时,他便垂手而立,声音也就渐渐消散,等待他下一次的暗号。不知何时,人群中不少手持锄头的乡民,也已经缓缓挤到前面,与持刀的衙役们对峙。

承远知道对于堂上的胡栾者而言,眼下的局势无疑是个考验。

而胡栾者心中却明白,原来事情的缘由是前些日子被下属各县押到州府里的人犯,这些人大都是去年秋后的饥民,他们的余粮在征缴后所剩不多,饥饿中不得不连种子都吃光,也许开春时无法春耕,便将自家的耕牛屠宰吃掉。而后更抛了荒去偷盗别户的耕牛,想是州府里没有及时宣判,从而激起了公愤。再加上开春的天气一直冷得要命,眼见今年的夏粮收缴转眼及至,乡民们焦虑中更易为某些藏在后面的人物趁机鼓动,终于形成了如今的局面。

他清一清嗓子,开始说话,在府衙大堂和中路围墙结构作用下,即便不是扯了脖子叫嚷,听来也十分清晰:

“列位乡亲,你们到底有何冤屈,本官自会做主,然事有先后,须待我将眼前之案审完,再做处理!”

堂下诸人听得此言皆骚动起来,“法办屠牛贼”“勿拖延”的声音再次此起彼伏。

自汉以来,杀耕牛者往往要诉诸刑律,特别是新朝初立该当休养生息时,统治者为了鼓励农耕,判决更加严酷,往往以死罪论处。古人不似现代,没有明晰的个人私有产权自由处置的意识,耕牛不但是农人的生产工具,更有“天下之资”的意味。

如果有盗他人之耕牛屠戮的情况,那么不但在刑制上要追究,道义上更会引起众怒。胡栾者几日前之所以一直拖延尚未问罪,却是觉得这些饥民身处生死之间情有可原,故而拖了几天。几天来,他一直在让司法判官——也就是坐在自己右边这人翻看过往判例,寻找通融的可能性,却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,引得这些“造反派”造出今日之事。

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:邓州府衙门里有内鬼……

刚才打了第一通鼓的原告被告正双双跪在地上,那被告被传唤至此还不甚久,此时见一大群乱民杀声震天的冲进来,已经吓得尿水淋漓,顺着裤子流到膝处。那原告虽然看来年纪尚小,却似乎有些胆量,还在满面不耐烦的等待胡刺史快快开始审理。

啪的一声,胡栾者猛然砸了一下惊堂木,众人的喧闹糟吵才慢慢沉寂下来。

“沈章,”胡栾者望向原告,你说你哥哥分家产不公,本官刚看完了你递上的诉状,既然三年前州府前任已然宣判,驳斥了你的告诉,如今为何还在此纠缠?”

那原告见胡栾者终于说回了自己的案子,连忙回道:“禀刺史公,三年前我年纪尚小,家中大人逝后未留遗嘱,但曾有言: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9 冲击章节列表下一页:11 宣判(第一堂)(1/2)(快捷键 →)